图书馆关于再次催还超期图书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09-01-07    字号:大 中 小  【打印】

各二级学院、处室:

    图书馆本学期12月8日已发出通知,将统计出的各二级学院、处室的超期未还图书清单通过OA提供给各单位,请各二级学院及处室敦促持有超期未还图书的读者,在12月31日前到图书馆归还超期图书并缴纳超期罚款。截至12月31日,仍有部分超期图书未归还,图书馆已将超期的清单报送督查办和学生处。请各单位再次敦促持有超期图书的读者尽快归还图书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图书馆

2009-1-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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